2016年10月13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互联网专项整治方案》,其中关于P2P的整治,除了原来反复重申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定位,禁止设立资金池、自融自保、发放贷款等红线外,明确了对债权转让的监管态度,实施“穿透式监管”、混业经营的防火墙制度等问题。创利投金服自2014年4月23日成立,2015年1月15日平台正式上线以来,一直恪守国家各项规章制度,合规运营,平台更依托创新的模式、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以及严格健全的风控体系,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的特点,致力于为个人和企业搭建一个安全、高效的桥梁,提供优质的“一站式”金融对接服务。
在方案中,上层明确提出P2P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、债权或股权转让、高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。很多平台接受客户资金,并代理客户投资的计划确定是不符合规定了。原则上P2P模式的核心是金融脱媒,P2P平台的中介功能可以帮助投融双方直接匹配,减少中间环节。不甚规范的经营,很大程度上就是违规经营的温床。因此,再次明确P2P的中介性质,也是给一些不够规范的平台最后敲响的警钟。 方案指出“开发企业、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,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”,并点名要规范“众筹买房”及“首付贷”业务。加上近期央行对于房地产信贷收紧,回收货币流通性等调控手段,也表明了对于房市的调控已经开始。建立在房地产基础上的经济始终是空中楼阁,只有脚踏实地的发展实体经济、科技创新才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正途。因此,像创利投金服这类紧密的支持实体经济、服务于服装供应链优秀中小企业的P2P平台,才是符合国家对于金融业期望和要求的。加上前不久暂行办法内对于借款方借款上限的要求,监管层对于P2P的期望已经逐渐清晰起来。对于像创利投金服等众多方向正确的平台来说,这也是一个的消息。 方案明确规定P2P平台要“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,选择符合条件的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”,并在“强化资金监测”一节指出会“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,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。实际上,目前行业内真正完成对接银行并上线的平台占比不超过5%。因为在面对众多情况各异的平台时,银行在存管业务成本和风险的测算和预判遇到了很大的问题。在行业监管和相关配套措施到位前,P2P平台对接银行的进程始终会很缓慢,绝大部分平台目前可能都处于相同的情况。创利投目前也在积极配合对接、提交审核资料手续工作。 关于各项工作时间节点,方案中这样规定:11月底将相继完成“清理整顿”、“督查和评估”两项工作,明年1月底将完成整顿情况的验收总结,并制定总结报告于3月底前上报国务院。本次方案提出的整治期要比之前的暂行办法紧迫得多。这也促使平台会加速各项合规工作的推进,严重违规的非法经营平台将会遭到监管的加速严打。对于创立投金服这样一直恪守规则,规范经营的平台,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。 |